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1份行*裁定书显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和银行账户内的资金共计万元。法院经审查认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相关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行*裁定书(()湘财保6号)显示,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年3月30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内的资金共计万元。
法院经审查认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照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立的支付宝账户、在中国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在招商银行广州同和支行设立的账户(账号为××××)内的资金共计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公开资料显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年5月23日,注册资本为万元,*顺清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州智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持股51%的大股东,广州不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持股49%的二股东。“蜜源APP”是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业务,对外宣称是一款综合性导购领券返利App,汇集大量淘宝商品优惠券,用户可先领券,再跳转至淘宝下单,同时通过社交关系链对商品进行传播销售,获得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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