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3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38号文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号)文件的要求,通过对泰和县"田教授”电子商务培训学校第9期电子商务培训申报资料的审核,现有28名学员符合补贴要求,标准为每人元,金额总计元,按文件规定补贴给泰和县"田教授”电子商务培训学校,现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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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天,即年10月30日-11月5日
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年11月5日前拔打举报-、
泰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
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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