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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1 16:50:00

中国风电新闻网讯:4月13日,华能发布瑞安1号及苍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五年整机运维)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规模共计MW,单机容量要求5.0兆瓦及以上、7.0兆瓦及以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

项目一

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五年整机运维)采购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04--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温州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五年整机运维)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浙江省瑞安市东部海域,现场区位于原场区东部,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30km,平均水深16m~18m,东西向最长约6.6km,南北向最宽约3.5km,涉海面积12.7km2,装机规模为15万kW。根据研究,项目区域80m~m高度50年一遇最大风速大于IECⅠ类上限,风机选型时需选用IECⅠ类风电机组,并具有较强的抗热带气旋设计,同时需考虑风机基础、塔筒等部件进行加强。

2.1建设地点:浙江省瑞安市东部海域

2.2规模:MW

2.3建设工期:17个月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总容量兆瓦,单机容量5.0兆瓦及以上、7.0兆瓦及以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含中央监控和远程监测等系统)及相关服务、吊装工具、专用工具以及质保期的消耗品、备品备件等部分,以及风电机组出质保后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投标人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国内技术培训,以及设计联络会和基础设计所需的风机载荷数据提交及复核设计成果工作,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负责风电机组调试和试运行(详见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船板)交货

2.7交货期:年12月31日开始交货,6个月交完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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